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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农业农村局开展禁渔工作
发布时间:2022-05-1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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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县实行禁渔期(从2019年开始,每年的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为海河流域的禁渔期)制度的第四年,为做好县内水域禁渔工作,5月11至13日,主管副局长吕延雷带领水产技术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人员联合到黄壁庄、横山岭等渔船集中的水库进行禁渔期政策宣传。

在活动现场,渔民进一步懂得了禁渔的重要性及非法捕捞的危害及违法后果,提高了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的自觉性和守法意识。
工作人员要求渔民严格落实“船进港、网入库、人回家”,定人联船、定期点船。详细告知渔民群众禁捕时间、禁止事项、违禁处罚,并实地查看了机动渔船的停泊情况。重点强调如果在禁渔期从事电、毒、炸、偷捕水产品,执法大队将结合公安部门给予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