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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灵寿县森林、水流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6-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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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灵寿县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35个登记单元,分别是:
1.森林自然资源登记单元
北庄林场、漫山林场。森林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以林权证所附分布图记载的林场范围界线、相邻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2.水流登记单元
松阳河、渭水河、寒虎河、燕川河、庙岭沟、新开河、柏岭沟、护驾庄水库、凤凰山水库、李家庄水库、北白石水库、北洋沟水库、梁前沟水库、娃娃沟水库、砂子洞水库、麒麟院水库、尹家庄水库、王阜安水库、寨里水库、白家沟水库、寺沟水库、营里水库、北庄水库、牌坊水库、万里下水库、万里上水库、上下庄水库、九岭水库、黑山水库、后山水库、徐家疃水库、万寺院水库、燕川水库。以河流、水库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灵寿镇、青同镇、塔上镇、陈庄镇、慈峪镇、岔头镇、三圣院乡、北洼乡、狗台乡、南寨乡、南燕川乡、北谭庄乡、南营乡、寨头乡等十四个乡镇。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灵寿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