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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灵寿抽水蓄能电站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2-09-2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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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河北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冀发改投资规〔2021〕1号)等文件要求,河北灵寿抽水蓄能电站正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概况
(1)地理位置
河北灵寿抽水蓄能电站地处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境内,电站距石家庄市约83km,距灵寿县城约32km。
(2)建设规模
河北灵寿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1400MW,为一等大(1)型工程,上水库正常蓄水位1000m,下水库正常蓄水位369m。枢纽建筑物主要由上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系统、下水库和开关站等组成。
2.工程建设必要性
河北灵寿抽水蓄能电站的供电范围为河北电网。电站建成后,将主要配合先期建设的抽水蓄能电站及其他调峰电源,共同解决河北电网调峰能力不足的问题;同时,电站还可承担系统调频、调相、负荷备用和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维护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3.建设征地移民安置
根据《河北灵寿抽水蓄能电站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定稿),河北灵寿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涉及灵寿县2个乡(镇)6个行政村,建设征地总面积5827.99亩,其中:水库淹没区面积为1037.26亩,其中涉及耕地115.67亩、园地110.43亩、林地623.76亩;枢纽工程建设区永久占地面积3204.87亩,其中涉及耕地18.06亩、园地151.65亩、林地2974.58亩、其他用地56.73亩;枢纽工程建设区临时用地面积1585.86亩,涉及耕地16.45亩,林地1569.41亩。建设征地范围内涉及搬迁安置人口共计116人,房屋总面积8580 m2;涉及专业项目主要为交通运输工程3.11km、电力工程2.18km、电信工程1.56km,涉及旅游开发公司的管理用房1处。建设征地范围内涉及基本农田224.35亩、国家二级公益林410亩,涉及探矿权1处(目前已到期未续期),不涉及文物古迹和军事设施。
4.环境影响和水土保持
根据《河北灵寿抽水蓄能电站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定稿),电站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境内,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办水保[2013]188号),工程所在的灵寿县属于太行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工程通过采取提高设计标准及防治目标、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等措施予以缓减或消除。并提升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北方土石山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综上,本项目选址(选线)符合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灵寿县土壤侵蚀以水力侵蚀为主,侵蚀强度以轻度侵蚀为主。本工程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等水保敏感因素。
二、公众参与
为了更好地了解河北灵寿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对公众的影响,并更好地为灵寿县地方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服务,现真诚地邀请您的参与,您对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请填入附件中的表格,并通过传真、e-mail等方式反馈给我们。另外,我们还将通过座谈、现场抽样调查等方式征集有关方面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您的意见和建议将对本项目的论证、建设施工产生积极的指导作用,在此,对您的积极参与和支持,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7日止。
四、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灵寿县华灏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吉 光
电 话:13833398770
E—mail :
五、设计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 浩
传 真: 010-51977834
E—mail :lih@bjy.powerchina.cn
附件:灵寿抽水蓄能电站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参与意见反馈表
灵寿县华灏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