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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灵寿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
通 知

作者:灵寿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1-07-27
灵政办函〔2021〕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灵寿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各单位反映意见,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灵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灵寿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责任重大。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65号)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石政办函〔2021〕27号)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促进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规范透明,以优异成绩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
一、以紧扣“十四五”开好局为抓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一)认真抓好各类规划信息主动公开。各级各部门要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本部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其他规划,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县政府门户网站归集整理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经济开发区,通过网站主动公开的规划信息,全面展示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规划实施工作。(牵头单位:县数据资源与网络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认真抓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根据调整情况做好更新发布工作。及时公开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相关工作举措、取得成效,努力营造公开透明、平等准入、开放有序的营商环境。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主动公开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典型案例,依法向社会公开相关行政执法结果等信息。(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认真抓好财政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不断增强预决算透明度,财政部门要落实政府预决算公开主体责任,各部门及所属单位要落实本部门、本单位预决算公开主体责任,严格公开时限、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开我县政府债务限额、余额、还本付息等信息,并在政府债券发行前后及时公开债券发行规模、期限、利率、偿债资金安排、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第三方评估意见等信息,并同时做好政府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工作。县政府及部门、单位按照规定有序推进国有资产报表公开工作。各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向社会公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文件清单工作。县财政部门要会同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逐步建设集中统一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信息公开、查询和投诉举报专栏,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认真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切实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和要求,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精准防控、冷链运输、流调溯源、假期人员流动等依法依规发布权威信息。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有效提示风险,科学精准回应社会关切,避免不当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或者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强化政府内部信息整合管理,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要加强统筹协调、统一步调发声。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切实做好健康灵寿行动信息公开,大力抓好公共卫生等健康科普宣传,努力使健康生活理念深入人心,健康生活习惯更好养成。(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认真抓好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各乡(镇)政府和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重点民生领域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职责,将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纳入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规划。强化对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监督管理,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机制,探索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方式方法,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办理时限等信息,以公开透明促进公共服务水平提升。有关部门要主动对接、及时掌握国家、省、市级层面重点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的制定、修订情况,适时出台我县相关领域配套制度文件,确保衔接有序、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供电公司等,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以宏观政策落地见效为抓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六)强化重大政策发布解读。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我县建设发展的工作要求,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务,以更高质量的政策发布解读更好地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以持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重点,聚焦促进财政政策、减税降费政策、金融惠企政策、就业政策等宏观政策落地,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以及产业发展水平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城市品位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提升、加快美丽灵寿建设、城市文化影响力提高、安全灵寿建设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深入解读,有效引导预期。(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改进政策解读方式。坚持政府对社会公开、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公开并重,加强对基层一线重大政策解读和培训力度,确保宏观政策在向社会公布的同时,同步精准直达基层一线工作人员。政策制定机关要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实质性解读,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助力改善营商环境。要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政策咨询服务。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建立完善标准化政务公开专区,在显要位置向公众提供可查询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的设备设施,及时解读政府重要政策措施。积极对接国务院政策问答平台,加快形成上下联动的政策解读体系。(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增强社会关切回应效果。增强回应工作的主动性,密切跟踪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助力政策完善。进一步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回应机制,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核查政府承诺事项的落实及公开情况,稳妥推动舆情背后问题实质解决,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按照规定及时作出权威回应,维护政府公信力。(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以强基础抓基层为抓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九)严格规范政务信息管理。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的国家正式版本,及时更新本机关网站上的行政法规文本。全面推进地方政府规章集中统一公开,县司法部门要系统清理本级政府现行有效规章,并在2021年底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提供查阅、检索、下载服务,方便公众查询使用。各级行政机关要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政府文件信息公开审查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全过程管理。(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切实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要强化服务理念,把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创业的重要方式,主动加强沟通、靶向指导服务,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规范答复格式文书,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全面推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集约化改革,构建网上政府的数据底座,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对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专栏建设中的问题并依规督促整改。建设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健全监管机制,严格规范管理,继续下大力整治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等“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对群众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确属无力维护的要坚决关停。2021年6月底前,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二)大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国家和省级层面已经出台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县政府相关部门要对照标准指引对本系统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尚未出台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要积极对接即将出台的相关领域标准指引,做好本系统贯彻落实的监督指导。基层政府要持续加强政务公开窗口建设,特别是以标准化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抓手、有效传递党和政府重大政策,积极解答政策咨询,把政务公开努力打造成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要坚持把乡(镇)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结合起来,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探索形成上下衔接、相互呼应、整体推进工作格局,更好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以创新发展为抓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十三)权责清单向社会公布并动态调整。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通过县门户网站、办事服务大厅等渠道公开本部门权责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办事指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县委编办与县数据资源与网络信息中心要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县行政审批局要在河北政务服务网(石家庄)等相关平台同时公开汇总清单。县政府有关部门作为本部门权责清单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确保权责事项及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立废改释”、国务院部门取消下放、机构职能划转、深化“放管服”改革、机构编制职责调整等实时动态调整,并报县委编办备案。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明放暗收等现象,切实做到权力运行的源头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实现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牵头单位:县委编办、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局、数据资源与网络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五、以强化执行力为抓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要着力加强组织协调,依法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统筹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五)狠抓任务落实。对本要点提出的涉及本地区、本系统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全面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仍未完成的抓紧整改。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及时准确贯彻执行政务公开相关工作部署的,严格依照《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追责问责。(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六)开展交流培训。各乡(镇)、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机构要密切关注本地区、本系统推工作、抓落实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报送、交流推广。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重点围绕依申请公开办理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等主要工作,适时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七)严格规范考评。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更好体现导向、促进工作。在日常指导和考评工作中力戒形式主义,避免过度要求下级单位提供各类材料报表等,切实为基层减负。正确对待和处理社会上各类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避免简单地以第三方评估代替应由政府自身开展的考核、评议。原则上不以行政机关名义领取民间奖励,不选择性参加有利于本机关的发布会、论坛等活动。(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本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纳入各乡(镇)、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