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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北贾良小学生活楼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2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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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北贾良小学生活楼项目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灵审批投资(2022)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青同镇南贾良小学,建设资金来自灵寿县财政局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寿县青同镇南贾良小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灵寿县北贾良小学生活楼项目 (2)建设地点:灵寿县北贾良小学院内北侧 (3)工期:11个月 (4)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6505.9平方米。新建生活楼1577.9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及室外工程等。 (5)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B 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网站等相关渠道查询);工作重点: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9个方面开展: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8、是否落实招投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制度;9、是否落实招投标评定分离制度。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郑重声明: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灵寿县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7-20 00:002022-07-2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8-1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jiuanjiaotu.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灵寿县青同镇南贾良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福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灵寿县青同镇南贾良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198号中储广场E座1901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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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050000
联系人:

杨老师

联系人: 王琦
电话:

13832121678

电话: 1730311405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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