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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灵寿县2021年秸秆垃圾露天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6-2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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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规定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以保护大气环境,确保重点设施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严厉打击秸秆垃圾等露天焚烧违法行为,促进我县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工作目标
坚持目标导向、效果导向、问题导向,按照“空间覆盖无死角、职责落实无盲区、监督管理无缝隙”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工作体系,落实“县帮扶、乡(镇)为主、村落实、组管片、网格人员包地块”,以“零容忍”的态度和最严厉的惩处措施打击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违法行为,坚决扭转秸秆垃圾露天焚烧高发频发态势。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各乡(镇)政府是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全面开展秸秆禁烧工作。
(二)坚持人技结合。既要充分发挥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作用,又要健全网格化的巡查排查机制,特别是对视频监控系统未覆盖区域,要加密巡查频次,确保及时发现、快速反应、妥善处置。
(三)坚持标本兼治。既要加大对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行为的防控和查处力度,又要做好秸秆垃圾的综合利用和清理处置工作,确保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
(四)坚持一案双查。既要对违法责任人进行严查重处,又要对落实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工作职责不力的属地政府、部门和责任人予以追责问责,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警示震慑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