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3-15    来源: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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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帐资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石人社安【2019】79号)和《河北省职业技能培训目录课时培训补贴标准(试行)》(冀人社字【2020】63号)文件规定,2022年3月我县共有4家定点培训机构申请培训补贴,需发放培训补贴1057540元,现将资金发放情况(见附件)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过期不再受理。公示日期为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3月17日。
受理电话:82521727
附件:2022年3月培训补贴资金汇总表及花名册
灵寿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