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7-25    来源:应急管理局
【字体: 】    打印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织密织牢安全生产责任网,进一步压实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责任,切实消除安全监管盲区,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压实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的通知》(矿安〔2021〕50号)有关要求,现将灵寿县2022年矿山企业包保责任人名单公示如下。
附件:矿山企业包保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