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灵寿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 22 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董秋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力度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民政局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截止目前,全县共有9 家养老机构,其中 6 家民办,3 家公办,民办养老机构占比 70%,成为了我县养老服务供给的重要力量。
一是科学统筹养老设施专项规划。重点加强政策保障,为养老事业提供有力政策支持。结合我县老年人口规模、养老服务需求、明确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并将有关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确保养老用地需求。
二是做好养老事业对上资金争取工作。完善奖补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普惠养老行动中,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资金支持,促进养老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三是根据我县实际,推进“放管服”改革。吸引鼓励社会上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投入养老服务行业,通过引进社会力量,进一步增加养老服务有效供给
灵寿县民政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