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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人民政府
对政协灵寿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1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9-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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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灵寿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13号提案的答复
李 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三圣院乡中学以东通往同下村金里路道路的有关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单位收到您的提案建议后,积极安排人员到现场查勘,并逐级上报,争取早日动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