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人民政府
 
 
对政协灵寿县十届委员会
第七次会议第3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5-29    来源:
【字体: 】    打印

尊敬的谢春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县域普法宣传活动减轻社会律师非职业性负担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县域法治建设、律师行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可行性和指导性,对我们进一步优化普法工作机制、保障律师执业权益、推动法治建设提质增效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普法工作及律师参与情况
近年来,我县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扎实推进 “八五” 普法规划实施,持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社会律师参与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等工作,为县域法治建设、基层治理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在普法工作推进中,社会律师凭借专业法律知识,积极参与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活动,有效提升了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但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县域普法工作中,确实存在普法任务分配不够精准、活动形式较为单一、律师参与普法的统筹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社会律师非职业性工作负担,影响了律师执业积极性和普法工作质效。
二、针对提案建议的落实举措
针对您提出的优化普法宣传活动、减轻社会律师非职业性负担的建议,我县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已采取并将持续推进以下工作措施:
(一)优化普法活动形式,提升工作质效
摒弃形式化、重复性的普法活动,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方法。大力开展文艺普法活动,联合各单位,文艺工作人员,编排普法小品、演讲、唱歌等节目,依托传统节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让群众在娱乐中学习法律知识。减少耗时性普法活动。针对企业、村居、学校等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开展精准化、定制化普法服务,让律师参与的普法活动更具针对性、实效性,以高质量普法替代低效率重复工作。
(二)完善激励保障机制,激发律师参与热情
建立健全社会律师参与普法工作的激励机制,对参与重大普法活动、公益法律服务的律师给予普法纪念品,保障律师合理权益。同时,加强对律师公益普法事迹的宣传报道,提升律师参与普法工作的荣誉感和认同感,引导律师主动参与、乐于参与普法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县将以您的提案为契机,持续深化普法工作改革,不断优化工作机制,全力减轻社会律师非职业性负担,推动县域普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完善统筹机制,进一步细化普法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实现普法工作精准化、高效化推进;二是加强沟通交流,定期听取律师行业意见建议,及时解决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法治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继续关注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助力我县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灵寿县县司法局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