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人民政府
 
 
对政协灵寿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57-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7-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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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永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农村垃圾桶破损严重、数量不足、清运不及时、清运不规范等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结合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际,逐项落实整改措施:
1.强化环卫设施管护:安排专人定期排查农村垃圾桶损坏情况,对腐蚀破烂、无法使用的及时更换,对因居住集中等原因,垃圾桶数量不足的及时增配。
2.规范垃圾清运作业:杜绝县道与村内清运差别化对待,确保村内垃圾桶清运频次与路边一致;要求清运人员倾倒垃圾时,一并清理桶边散落垃圾,做到清运无死角。
3.健全闭环管理机制:压实乡镇、村属地责任,目前垃圾收集转运体制是乡镇村负责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入桶,第三方公司负责清运。解决办法是垃圾清运车到村清运垃圾时,乡镇经理及时联系村保洁员提前到场,并配合清运车做好垃圾桶周边散落垃圾及时入桶清运。形成“主动发现问题—提前交办—现场解决”的闭环机制,保障收集清运无缝隙衔接。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完善垃圾收运清运体系,切实改善农村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