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灵寿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87号提案的答复
曹光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推动基础设施方面
2021-2025年投入资金17086.245万元,共支持219个村庄基础设施建设。
2025年积极争取省级和美乡村建设激励县项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资金3240余万元,重点对滹沱河、磁河沿岸、国省干道两侧及景区周边15个乡(镇)68个村庄实施农村道路硬化、便道砖铺装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水平。
拓宽资金渠道,加大资金投入,一是2026年农村道路修缮硬化项目计划投资1300万元对30个村庄硬化道路建设共计129500平方米,着力提升村庄基础设施水平。二是谋划大明川至五岳寨乡村振兴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拟投入资金500余万元,对寨头乡、南营乡涉及8个偏远村庄实施道路硬化、护路基础、便道铺装、路灯安装等工程,进一步补齐农村老旧道路维修基础设施短板。三是省市投资资金351万元,支持6个农村老旧道路维修整治工作,实施道路硬化、便道砖铺设等基础建设内容。
下一步,农业农村局将积极争取资金,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
二、高素质培育方面
加强培训,做好高素质培育工作,计划年底培育100人。
三、产业发展方面
全县已培育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5家、省市级联合体4家。初步实现“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依托旅游景点、田园生态、乡土物产,推进农文旅深度融合,打造精品旅游线路、田园综合体、研学采摘基地。2025年至今,我县成功申报2条休闲农业旅游精品线路,一条夏纳凉休闲旅游线路,一条灵寿茶韵田园游精品旅游线路,线路涵盖旅游、康养、采摘、观光、研学。为推动我县农业与文化、旅游深度融合添砖加瓦。
四、健全规范农村土地流转长效机制。
1、 搭建全域建立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备案平台;
2、 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扶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参与适度规模流转,规范流转准入资质,引导连片规模化经营,提升土地利用效益;
3、规范合同管理,统一使用农业农村部示范文本,明确四至、面积、期限、用途、价款、支付方式、附着物处理、征地补偿归属、违约责任;合同必须备案 。
4.保障农户自主流转意愿,严禁强制流转、低价流转,畅通仲裁、诉讼多元维权渠道。
五、稳步推进宅基地盘活高效利用
1、鼓励农户将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流转、出租、入股,厘清权属界定、流转主体、适用范围,有效盘活利用。
2、分类盘活闲置资源,对空心村、闲置老宅、超标宅基地分类整治,鼓励农户自愿退出、有偿腾退;支持发展乡村民宿、仓储加工、庭院经济、乡村文旅等业态。
3、严控底线规范管理,坚守一户一宅、面积管控底线,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私自改变宅基地规划用途,建立常态化巡查监管机制。
4、畅通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有效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