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人民政府
 
 
关于增加灵寿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第二批入库实施项目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0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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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第二批入库实施项目已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现与第一批汇总并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自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13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监督单位:中共灵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82518788
省级监督电话:12317或12345
单位地址:灵寿县正南北大街25号
邮箱:lsxfpbxmk@163.com
中共灵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