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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lcj2056264
时间:2025-03-23 14:39:31
留言对象:灵寿县
我出生在灵寿县宅头乡水峪村,2002年上大学时学校要求把户口迁到学校,于是户口迁出,毕业后户口放在省人才市场,石家庄市里无住房,我想把户口迁回到村里,可不可以?如果可以的话,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回复时间:2025-03-24 09:52:24
回复部门:灵寿县
您好,经灵寿县公安局了解,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在城镇无工作生活基础,在农村有宅基地等自有房产并实际居住生活在农村的人员,本人要求回农村的,经村委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认定同意,应允许其户口迁回原籍。市(县)外迁入的,实行二级审核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一)本人申请、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公民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宅基地使用证等自有合法房产证明)(三)迁入地村民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认定同意书(证明)(四)辖区民警出具的公民在此长期居住生活情况的调查报告(五)无工作证明(失业证、解除劳动合同及其他能证明无业的证明)公安局已经跟您联系答复了您的疑问并给您留了电话便于您及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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