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高标准农田维修养护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30    来源: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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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我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正常使用和维护,根据《2026年省级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和《河北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用于我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维修保养和创新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新模式。现面向符合申报条件的实施主体进行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名称:高标准农田维修养护项目。
    2、内容:青同镇韩朱乐村机井水安装泵管、电缆各30米;塔上镇贯庄村38亩未连通水源地,需配套水泵2台及800米Φ125管及出水口及保护装置80个;刘朱乐新建60水泥管道160米,出水口保护装置更换维修80个,路缘石维修110米;南、北贾良村铺装510米路缘石。北贾良125出水口安装77个,125出水口保护装置85个,南贾良出水口安装30个,保护装置安装130个;白朱乐村需要铺设Φ125管道400米和出水口及保护装置20个。
    3、地点:青同镇韩朱乐村、刘朱乐村、白朱乐村、南贾良村、北贾良村;塔上镇贯庄村。
    4、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20万元。参选单位的参选总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参选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参选处理,不再进入后续评审环节。
    5、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三、遴选评审办法
    1、本次遴选采用最低投标价法。
    2、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 二楼203室。
    4、在全部有效申请人中,按照经评审报价由低到高排序,评审价格最低者确定中标。
    5、若第一中选候选人自愿放弃中选资格、资格被取消,则依次顺延第二名、第三名作为中选候选人。
    四、报名的方式及时间
    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承接业务的机构,请于2026年10月13日前将相关资料邮寄或报送至 ,地址:灵寿县正南北大街25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齐先生
    电 话: 82518788
    报送地址:灵寿县农业农村局203房间
    五、报名资料
    1、经营范围含市政道路、工程建筑类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盖章)。
    2、报价函(密封并加盖公章)。
    六、公告期限
    2026年9月30日-2026年10月12日。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