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公示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省财政厅、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金【2023】75号文、冀人社规【2019】1号文件,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冀财规【2024】4号)文等规定由财政部门据实50%贴息(展期不贴息)。2024年第四季度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共9笔,共需贴息资金24102.54元。
现将资金发放情况(见附件)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过期不再受理。公示日期为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27日。受理电话:82521727
附:2024年小微企业及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第4季度公示
现将资金发放情况(见附件)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过期不再受理。公示日期为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27日。受理电话:82521727
附:2024年小微企业及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第4季度公示
灵寿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24日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