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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灵寿县2025年衔接资金使用计划统计表增加第二批中央、市级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04    来源: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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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2025年衔接资金第二批中央、市级资金安排情况已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现与第一批资金使用情况汇总并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13日)。
监督单位:灵寿县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82518788
省级监督电话:12317或12345
单位地址:灵寿县正南北大街25号
邮箱:lsxfpbxmk@163.com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