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关于遴选货物供应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19    来源: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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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强化种子市场源头治理,确保生产用种安全,把好种子源头治理关,经灵寿县农业农村局同意,灵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决定采购种子发芽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货物,现就遴选货物供应商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货物清单
    二、遴选方式
    本次询价公告在灵寿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对相关企业报价进行比对。参与报价企业应不少于3家,选择最低报价企业购买。如不足3家,重新第二轮遴选。
    三、产品技术要求
    1、供应商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
    2、交货时间及地点:签订合同10个工作日内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
    3、安装调试:仪器到达用户所在地后,中标商技术工程师在接到用户安装调试要求后, 10个工作日内上门免费安装、调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标准方法中规定的技术性能为止。
    四、投标人资格、提交文件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法律责任。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相关经营资质。
    3、所有报价包括供应商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及单价。
    4、参加本次询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提供无违法记录证明,格式自拟)。
    5、意向单位在本公告发布询价期间内提交询价表(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经营资质证明、业绩等材料,通过邮寄资料或现场提交方式进行报价,逾期无效。报价材料密封,询价现场拆封。
    询价时间:2025年8月 20日-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联  系  人:李京
    联系电话:13373341061
    固      话:0311-82518788
    地      址:灵寿县正南北大街25号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