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科学施肥增效项目“千亩示范方”变更实施主体的公示
因天气原因,我单位确定的两家“千亩示范方”实施主体无法按照规定实施科学施肥增效项目。为了保障科学施肥增效项目的正常运行,现将两家不符合要求的“千亩示范方”实施主体进行变更:取消联合体(灵寿县利花家庭农场、灵寿县禾悦家庭农场、灵寿县图泰家庭农场)和联合体(灵寿县汇乐丰家庭农场、灵寿县泽明家庭农场)的“千亩示范方”实施主体资格,增加符合要求的灵寿县利花家庭农场和灵寿县绍勇家庭农场为“千亩示范方”实施主体。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30日-11月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联系电话反馈,
联系电话:0311-82518788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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