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灵寿县县、乡、村三级河长名单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对县、乡、村三级河长进行调整,现将县、乡、村三级河长名单公告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灵寿县实行“河长制”管理各级领导分包河流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