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设立官方兽医违法违规线索举报电话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河北省动物防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我县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坚决制止官方兽医不按规定实施检疫,不严格依法履职行为,严肃整治官方兽医不正之风和失职失责问题,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灵寿县农业农村局官方兽医违法违规线索举报电话公布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主要受理灵寿县辖区范围内,灵寿县农业农村局所属官方兽医违法违规情况。
二、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0311—82518788
接受举报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三、注意事项
举报人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应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举报,我局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举报人反映的问题线索要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胁迫、诱导他人举报。
2026年4月27日
扫码关注公众号
扫码关注新浪微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