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灵寿县2027年水土保持以奖代补项目申报指南(试行)》的通知
南营乡、寨头乡、陈庄镇、岔头镇、燕川乡人民政府:
为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以及广大群众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调动社会资本投入,进一步加强我县水土流失治理,推进我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工作,根据《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全面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工作的通知》(冀水保〔2026〕4号)和灵寿县水利局《关于印发灵寿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水土保持相关规划,研究制定了《灵寿县2027年水土保持以奖代补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程序和要求,抓紧组织辖区有意愿的建设主体于2026年5月15日前到我局进行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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