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6年设施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建设主体的公示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2026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厅办发〔2026〕13号)文件要求,2026年设施生产能力提升项目扶持我县1个农业专业合作社、1个家庭农场,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新建新型实用设施,改造升级老旧棚室,提升设施生产能力。
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实地走访核查,择优确定灵寿县众友种植专业合作社、灵寿县田畔蔬悦种植家庭农场为本项目拟实施建设主体。
现将以上拟定建设主体予以社会公示,公示期限: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23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监督举报电话如实反映情况。
监督举报电话:0311-82518788。
灵寿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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