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6年常态化帮扶资金使用计划情况公示
经灵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2026年常态化帮扶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自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8日)。如对资金使用计划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监督单位:
1.灵寿县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82518788
单位地址:灵寿县正南北大街25号
邮 箱:lsxnyzfd@126.com
2.省级监督电话:12317或12345
2026年7月29日
扫码关注公众号
扫码关注新浪微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