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免于存储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公示【2026年01525 号】
    发布时间:2026-08-11    来源: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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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灵寿县南寨乡中心小学教学楼提升工程
    建设单位:灵寿县南寨乡中心学校
    施工单位:鸿度集团有限公司
    鸿度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灵寿县南寨乡中心小学教学楼提升工程,施工合同额为2360881.26元,按照《河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现申请免于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为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现对申请免于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工程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2026年08月11日至2026年08月18日,如发现该单位承建的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在公示期内向 灵寿县劳动保障维权中心举报投诉。 
    投诉电话:0311-82961122
    办公地址:灵寿县北环路政务服务中心3楼302室
    灵寿县劳动保障维权中心
    2026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