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公示【GS:202601040313号】
    发布时间:2026-08-26    来源: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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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灵寿县水利局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建设单位:灵寿县水利局
    施工单位:河北省水利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省水利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灵寿县水利局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于2025年10月24日完工交付建设单位。目前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为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现对拟返还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日:2026年08月26日至2026年09月25日,如发现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在公示期内向灵寿县劳动保障维权中心举报投诉。
    投诉电话:0311-82961122
    办公地址:灵寿县北环路政务服务中心3楼302室
    灵寿县劳动保障维权中心
    2026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