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假期消防安全提示
一元复始,万象更新。元旦假期,节庆活动、旅行出行增多,用火用电用气量大,火灾风险高。灵寿县消防救援大队发布元旦消防安全提示,呼吁社会单位和社会公众自觉加强火灾防范,查找和消除火灾隐患,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确保平安过节。
提示一: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节前消防安全检查,落实火灾防范措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节日期间要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对重点部位的检查、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提示二:营业场所节前要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火灾警示教育,确保会报火警、会引导疏散、会扑救初起火灾;节日期间,要严格电源、火源、气源和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举办节庆或大型商业活动,要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许可,场地设置、电气设备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配足配齐消防器材,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全力确保消防安全。

提示三:餐饮场所要规范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定期检查维护厨房电气设备,定期清洗油烟管道,烹饪过程中需全程看护。

提示四:商场市场、商业综合体、影剧院、酒店等公众聚集场所应落实重点岗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保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

提示五:节庆、演出等群众性活动,场地设置、电气设备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不在场所内燃放烟花爆竹。彩灯、拉花等各类装饰物不要遮挡消防设备设施或悬挂在消防喷淋头、烟感探测器上。高温灯具、电器应远离可燃易燃装饰物。

提示六:居民家庭外出要做到“三清三关”,要及时清理阳台、清理厨房可燃物,清理楼道杂物;离家或就寝时关火、关电、关气。严禁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在室内停放或充电,教育孩子不要玩火。

提示七: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物业管理单位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防火检查、巡查,确保小区、楼宇消防车通道和疏散通道畅通。

提示八:文物古建筑、旅游景区等场所要严格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加强防火检查巡查,完善灭火疏散预案,加强对游客的消防安全提示警示,严禁违规用火用电。

提示九:外出购物、聚餐、娱乐、住宿时,要注意了解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和逃生路线,留意灭火器、防烟面罩等自救逃生器材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宾馆住宿时不卧床吸烟、不乱扔烟头;如遇火灾立即拨打119报警,从最近的安全出口迅速逃生,不乘坐电梯、不贪恋财物。


提示十:外出旅游提前了解目的地天气情况,不进入未开发景区和区域,禁止违规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景区,严禁在景区动用明火和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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