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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灵寿县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节本增效实施意见(试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8-11    来源: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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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立足农村实际,通过构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第三方公司负责收集转运,乡(镇)村负责清扫保洁的运行机制,充分激发村庄内生动力,让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村庄环境整治中来,着力构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格局,真正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节本增效。依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灵寿县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节本增效实施意见(试行)》,现予以公示。
监督单位:灵寿县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灵寿县正南北大街25号
监督电话:82518788
联 系 人:康晓伟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