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灵寿县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真抓实干、凝心聚力,为建设滨河生态新城、现代美丽灵寿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高位推动,法治建设迈出新步伐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必修课,紧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带头学,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重点群体”引领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全县干部培训学习的重点课程。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通过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党政联席会、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开展专题学习20余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细化工作举措;各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学习160余次,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良好氛围。
二是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印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2022年工作要点,出台《灵寿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考核体系。及时调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其办公室领导成员,以及司法、执法、守法普法3个协调小组成员,不断加强各协调小组协调力度,着力提升法治建设能力水平。4月27日、11月16日两次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为法治建设工作的有效落实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是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出台《灵寿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工作方案》,针对不同主体将述法内容有侧重地予以明确,有效解决述法“述什么”的问题。同时将述法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与年度考核指标深入融合,最大限度调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8月9日,县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要求把法治建设列入党政“一把手工程”,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全力争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为高质量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县委依法治县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紧盯指标体系,细化任务分工,督促相关部门熟练掌握100项工作指标,逐条对照抓好落实,全面梳理总结我县法治建设特色、创新、典型做法,认真总结经验并继续探索创新,储备法治政府单项示范项目,为申报示范创建项目积蓄力量。
四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8月9日,县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要求把法治建设列入党政“一把手工程”,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全力争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为高质量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县委依法治县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紧盯指标体系,细化任务分工,督促相关部门熟练掌握100项工作指标,逐条对照抓好落实,全面梳理总结我县法治建设特色、创新、典型做法,认真总结经验并继续探索创新,储备法治政府单项示范项目,为申报示范创建项目积蓄力量。
(二)坚持依法全面履职,推动更好发挥政府职能作用
一是持续简政放权,服务效能不断提升。根据《石家庄市关于向县(市、区)下放(委托)一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石审改办〔2022〕4号)文件精神,我县承接7项市级下放(委托)行政审批事项。为做好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承接工作,我县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培训,为做好承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截至目前共办理90个行政审批事项,其中下放事项办理46个,委托事项办理44个。向各部门转发《省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行政备案管理办法><河北省行政备案事项目录>的通知》,我县备案工作全部执行《河北省行政备案管理办法》。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灵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灵寿县深化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公告实施方案》,编制了《灵寿县实施告知承诺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对告知承诺事项的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和审批流程等进行规范,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印发《关于继续推行准入准营“证照联办”工作分工方案》,选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理记账中心等10个行业推行“证照联办”基本实现民生高频行业全覆盖、准入准营一体化。
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场环境不断优化。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部门内部联合、部门之间联合抽查,动态调整“一单两库”,进一步规范双随机监管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今年以来开展随机抽查45次、抽查企业900余户,监管精准度不断提升。建立健全新型监管机制,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编制县级信用监管事项清单。
三是建设服务型政府,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积极推进企业一日开办,开办设立企业开办专区,企业设立登记、税务发票申领、公章刻制、银行预约开户、社保登记、公积金登记实现全流程一体化在线办理,一个工作日内办结。常态化做好政务网事项认领。河北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事项应认尽认,今年以来认领事项1464项,其中开通全流程网办事项958项;按照《全面融合共建村(社区)综合服务站的实施意见》,推进融合共建工作,截至目前,灵寿邮政在全县5个社区、279个行政村共计建立“邮政驿站”159个,供销社建立村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点279个,建行建立裕农通站点95个。
四是优化营商环境,“店小二”意识不断牢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严格落实县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灵寿县优化营商环境和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八条政策措施》,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政策宣讲工作贯穿工作始终。开展法治讲座3次、进入6家企业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 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活动、发放《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五条政策明白卡》1000余份,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依托河北政务服务网,进一步扩大“一网通办”范围,以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为唯一事项信息源,推进实施清单、办事指南统一网上发布、统一更新,截至目前,认领事项1464项;推动市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向乡村两级的延伸,建立乡镇级账号15个,村社区级账号284个,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坚持科学民主法治,行政决策质量实现新提高
一是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严格执行《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保证县级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今年以来,已开展决策后评估和规范性文件清理2次。
二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健全重大决策工作体系,制定《灵寿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对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进行征集、研究、梳理,对符合条件的报请县政府批准后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今年以来,共合法性审查县政府、县政府办文件和协议等80余份,所有重大决策均经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强化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凡县内重大决策事项,在决策启动过程中,均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涉及市场参与的决策事项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今年以来,组织法律人士、专业人士、社会公众等参与供暖价格听证会等各类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和相关单位意见,共收集到意见20余条,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
三是积极培养政府决策参谋助手。按照在县级以上各级党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要求,我县15个乡(镇)、20个行政执法部门均已聘用了法律顾问。我县制定出台《灵寿县党政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强化对法律顾问的日常管理,进一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能力有了新提升
一是加强执法培训和执法监督,提升基层行政执法水平。为进一步提升我县行政执法队伍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结合我县行政执法工作现状,举办灵寿县行政执法人员违建拆除工作培训会和规范行政处罚文书培训会等,以理论加案例的形式,详细解读行政执法责任及执法程序中的注意事项,增强了行政执法人员适应行政执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能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不定期开展执法公示网上巡察,截至目前共审核事前事后公示260余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组织抽查全县15个行政执法部门、15个乡镇行政处罚案卷50卷,通过反馈问题、督促整改,实现查处一个、警示一片、治理一域效果。
二是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向好。印发《灵寿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三强化三提升”活动工作方案》,通过强化制度建设、工作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全县所有行政执法单位及乡镇以互联网为主要载体进行执法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将本单位的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职责和依据、执法程序、执法决定等信息进行了全面公开,确保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推动了行政权力规范、公开、透明运行。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合法、及时”的原则开展法制审核工作,积极发挥法制审核在执法过程中的监督作用,提升案件质量,今年以来对政府常务会议的会前合法性审查55件,确保行政决策的合法性。抓好落实“三乱”专项整治,从加强执法罚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严格执法资格管理、积极推行包容免罚制度、开展案卷自查和集中评查四个方面入手,扎实做好执法执收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是加强执法资格管理,力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把好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和行政执法证年审人员审核关,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县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严格从在编在岗情况、工作岗位性质、执法区域等各方面进行把关,对不符合执法条件226名人员进行专项清理,坚决杜绝聘用人员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行政执法队伍。定期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持证条件的一律注销并收回执法证件,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有效提高全县行政执法队伍素质。
四是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围绕食品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查处和制裁各类违法行为。全年办理完成各类行政执法案件共计2000余件,有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坚持突发事件依法处置,着力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属地责任,依法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全县各级党组织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把党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执行疫情防控各项正常措施,坚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把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二是坚持职责法定,严格依法履职。按照法律法规各职能部门在职能权限范围内积极推动各项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立足自身职能,严格落实刑诉法民诉法要求,从严从快从重打击涉疫违法行为,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是坚持规范执法,提升法治素养。从严威慑,对于抗击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恶劣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了严处。同时严厉查处了在疫情防控中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哄抬物价、以次充好、囤积居奇等妨碍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的违法行为。规范执法,坚持把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放在不可或缺的地位,做到宽严相济,体现法治的温度。同时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文明执法,严禁过度执法、暴力执法。加强普法,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编印宣传手册,及时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服务,全面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和法治内涵,减少、避免“不知法而犯法”现象发生,促进社会公众了解法律、敬畏法律、尊崇法律、相信法律。
(六)坚持多元有效,依法化解矛盾开创新局面
一是多措并举,全面推进复议体制改革。按照《石家庄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层层对照改革方案逐项落实,于今年9月前基本完成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职责整合和集中行使行政复议权的改革任务,县人民政府在县司法局设立行政复议机构,县司法局设立行政复议应诉股,由该股室集中受理、集中审理、集中决定、集中送达本县行政复议案件。完善办公用房设立接待室、听证室、调解室、档案室等功能用房,确保行政复议机构的人员和办公场所配备适应工作实际。今年以来,县政府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4件,已办结11件。以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为抓手,着力提升行政应诉水平。今年以来灵寿县人民法院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数为12件,出庭数为12件,出庭率为100%。
二是丰富载体,夯实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新时期“枫桥经验”,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政复议等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按要求完成市级多元化解中心、县级多元化解中心、乡级调委会上下沟通协调的三级工作机制,对于调解不成的涉企纠纷逐级上报,共同研究,联合调解。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了多家人民调解品牌调解室、婚姻家庭品牌调解室。推进人民调解“三大三提升”专项活动,全县各乡镇司法所在统筹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大宣传、大培训、大调解,着力提升人民调解知晓度、专业度、满意度,让专项活动成为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灵寿版的有力抓手。
二是丰富载体,夯实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新时期“枫桥经验”,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政复议等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按要求完成市级多元化解中心、县级多元化解中心、乡级调委会上下沟通协调的三级工作机制,对于调解不成的涉企纠纷逐级上报,共同研究,联合调解。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了多家人民调解品牌调解室、婚姻家庭品牌调解室。推进人民调解“三大三提升”专项活动,全县各乡镇司法所在统筹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大宣传、大培训、大调解,着力提升人民调解知晓度、专业度、满意度,让专项活动成为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灵寿版的有力抓手。
三是完善制度,加强行政争议化解力度。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建立行政争议化解府院联动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协同、法治保障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构建纠纷化解合力,从源头上预防、化解行政争议。
(七)坚持权力制约监督,行政权力运行更透明
一是自觉接受监督。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定期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行政事项,认真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率100%,积极做好各级人大政协组织的视察、考察、检查及调研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自觉履行法院生效裁判。
二是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审计监督。加强对关键部门和重点岗位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主动监督与受理举报投诉监督相结合,定期督导与突击检查相结合,保证监督频率和覆盖范围,增强监督实效。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定扛起审计监督政治责任,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利用大数据开展预算执行审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做到应审尽审,依法履职尽责,做好常态化经济卫士工作, 2022年我县完成审计项目34个。
三是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大权责清单、财政资金、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对经济社会政策、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行政权力运行等领域信息实行全公开。2022年,全县主动公开政府文件5件,政府办文件12件;受理依申请公开8件次,答复率100%。
四是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印发《关于集中开展政务诚信线上承诺的函》,在全县范围集中开展政务诚信线上承诺活动;印发了《关于开展政务失信问题及“新官不理旧账”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常态化开展政务失信治理专项行动,围绕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政府债务等领域及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事项,进行排查整治。截至目前,我县未发现政务失信问题。建立政府履约信用监管机制。依托石家庄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合同履约监管系统,归集政府各类合同履约信息,将政府履约情况纳入信用监管,截至目前归集合同40个。
(八)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政府治理效能不断提升
一是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依托河北政务服务网和石家庄市一窗平台推进个人和企业常用证照实现电子化和电子证照数据归集,一窗平台电子证照管理系统中120类电子证照,已全部完成配置。
二是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充分利用河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利用好风险预警、信用监管、联合监管等功能,不断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截至目前县本级认领监管事项468项,编制检查实施清单468条,录入监管行为450条,覆盖率96.10%。
(九)坚持法治思维,守法普法能力水平得到新提升
一是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法律知识竞答活动,提高宣传贯彻宪法法律知识的针对性。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灵寿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县法宣办组织开展了县政府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竞答活动,着力加强领导干部宪法意识,推动领导干部发挥“头雁效应”,带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是开展多种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组织各执法部门依托全省首家“谁执法谁普法”主题公园开展普法活动30余次,组织实施了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防范养老诈骗、防范非法集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反邪教等普法宣传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三是创新普法宣传形式,营造浓厚社会氛围。举办“喜迎二十大 庆祝建党节”少年儿童法治文化书画展,以书画的形式普法,让我县少年儿童在艺术创作过程中增强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在村村通大喇叭开辟“灵寿司法时间”专栏,利用大喇叭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法律知识,让更多农村群众知法懂法。制作“法在身边”普法宣传栏目在县电视台播放,以我县群众关心的婚姻家庭、继承、土地承包、侵权、劳动合同等热门话题为内容,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灵寿电视台在黄金时间滚动播放宪法宣传字幕,拓展宣传新途径,使宪法宣传“进社区”,扩大了宪法宣传的影响力。积极开展“宪法进校园”活动,组织广大师生收看法治网络直播节目、宪法宣传片等,使宪法观念在青少年心目中生根发芽。
四是开展更加广泛的线上普法宣传活动。利用县融媒体中心、“灵寿司法”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等新媒体网络普法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今年以来,“灵寿司法”公众号发布文章150篇,微博“灵寿县普法办”发布信息203条,今日头条“灵寿普法”发布信息266条,宣传信息被“灵寿发布”采用22篇,被新华社、河北法制报、河北新闻网、石家庄日报等媒体采用共38篇,总阅读量100多万人次。在省司法厅“双十双百”评选活动中,我单位2篇信息获评“好故事”“好新闻”。
二、存在的不足
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对照中央和省、市委有关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执法人员执法不规范、执法不文明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一些群众的法律意识还比较薄弱;三是法制审核机构还不够健全,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够明显,这些需要在下步工作中逐步加以改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3年,灵寿县政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为加快建设滨河生态新城、现代美丽灵寿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意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举办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推进亮证执法,不断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不断增强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能力。
二是进一步优化政府职能体系。着力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部门严格履职尽责,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
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有序推进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认真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重大决策程序相关规定,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相关决策程序,政府决策更加科学民主。
灵寿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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