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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布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渠道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12-02    来源: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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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要求,强化社会监督,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现将灵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举报渠道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灵寿县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出台的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存在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灵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
    二、受理方式和要求
    举报电话:0311-82510315;
    举报电子邮箱:lsxdcbgs@163.com。
    举报材料一般包括举报人基本情况,有关政策措施起草单位、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具体情形和理由, 是否已就同一事实向其他机关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等内容。举报人应当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鼓励实名举报。
    特此通告
     
     
     
    灵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