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灵寿县分局扎实推进《中华人民生态环境法典》落地落实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切实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强化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全面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法治意识,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灵寿县分局聚焦执法能力提升、社会普法普及、企业合规监管三大重点,多措并举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系列学习宣传贯彻活动。
加强培训 提升执法能力建设
执法队伍是生态环境保护法治落地的关键力量。为解决基层执法人员对新法条运用不精准、执法流程不规范、疑难案件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灵寿县生态环境分局精准发力、精准施教:一是开展专题培训。特邀专业法律顾问开展2次《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培训讲座。培训紧扣法典立法背景、重点条文变化、新旧法规衔接适用等核心内容,结合基层环境执法实际,通过法条解读、典型案例剖析的方式,梳理执法工作中的风险点与难点问题,掌握法典精神实质。二是周例会学习制度。每周五利用半小时开展一线执法人员周例会学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进行原文逐条学习,熟悉法律具体内容,准确理解条款内涵。三是微信群知识分享。通过微信办公群不定时转发专家学者关于法典归纳总结文章以及相关视频课件,让执法人员利用碎片化时间进行充电学习。
通过以上三种方式,进一步夯实了执法人员法治理论基础,提高执法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水平,为规范、公正开展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落地实施做好充分业务储备。
二、街头宣传,厚植全民环保氛围
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走进群众、贴近生活,让生态环保法治理念深入人心,自法典实施以来,灵寿县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县司法局共开展2次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地点选取在城区人流密集的人民广场进行。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科普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宣讲等多种形式,面向广大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接地气、零距离的宣传方式,普及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内容,比如社会生活噪声及建筑施工噪声、餐饮油烟及异味污染、农村人居环境、公民环境权益等,让晦涩的法律条文变得通俗易懂、可感可知,有效提升了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自觉争做生态环境的守护者和监督者。
三、入企普法 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
工业企业是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主体,高危重点企业更是环境监管的重中之重。为靶向普法,杜绝企业“不懂法、不知责”的问题,灵寿县生态环境分局聚焦辖区内高风险、高危重点排污企业,开展“一对一”入企普法宣传。一是执法人员针对性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危废规范化管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违法处罚标准等关键条款。同时,现场指导企业梳理生产环节环保风险点,督促其规范治污设施运行、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引导企业从“被动整改”向“主动守法”转变,主动规避环境违法风险。二是结合灵寿县法院对企业下发由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石家庄市司法局制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保法律风险提示函》,内容涉及常见入罪情形、法律后果、法律风险提示等,并让企业在醒目位置张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码”上普法二维码,扫码即可学习相关典型案例及法律知识,引导企业合法经营,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风险。
下一步,灵寿县生态环境分局将持续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学习宣传贯彻作为常态化重点工作,持续深化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不间断开展入企帮扶指导,以法治力量护航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质增效,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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