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三圣院乡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0-07-30    来源: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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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寿县狗台乡乡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序号
    执法类别
    执法环节
    记录场所
    记录人
    开始记录时间
    记录内容
    结束记录时间
    记录方式
    备注
     
    1
    行政处罚
    先行登记保存
    取证现场
    执法人员
    进入取证现场
    对现行登记保存的证据物品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或者地址、单位、数量或者面积和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记录
    离开取证现场
    音像记录
     
    2
    行政处罚
    调查取证
    调查取证场所
    执法人员
    进入调查取证场所
    记录调查取证全过程
    离开调查取证场所
    音像记录
     
     
    3
    行政处罚
    陈述、申辩
    陈述申辩场所
    执法人员
    进入陈述申辩场所
    记录当事人陈述申辩全过程
    离开陈述申辩场所
    音像记录
     
     
    4
    行政处罚
    听证
    听证场所
    执法人员
    进入听证场所
    记录听证全过程
    离开听证场所
    音像记录
     
     
    5
    行政处罚
    文书送达
    文书送达场所
    执法人员
    到达文书送达场所
    记录入户直接送达、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文书的全过程。
    文书送达环节结束
    音像记录
     
     
    6
    行政处罚
    现场检查
    检查场所现场
    执法人员
    进入检查场所
    对进入检查场所、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实地核查过程、调查询问过程、调取证据资料、证人证言采集和当事人拒绝检查的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记录
    离开检查场所
    音像记录
     
     
    7
    行政处罚
    简易处罚程序
    执法现场
    执法人员
    进入简易处罚程序
    记录现场调查、收集证据、告知、陈述申辩、处罚和文书送达的全过程
    简易处罚程序结束
    音像记录
     
     
    8
    行政处罚
    对责令改正情况的现场核查
    核查现场
    执法人员
    进入核查现场
    对改正的情况进行全过程记录
    离开核查现场
    音像记录
     
     
    9
    行政处罚
    当事人不配合调查的
    执法现场
    执法人员
    进入调查取证场所
    对进入调查取证场所、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当事人拒绝接受检查的全过程记录。
    离开调查取证场所
    音像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