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6-02-11    来源:     发文字号:
    【字体: 】    打印

    灵寿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序号

    检查主体

    检查对象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频次

    检查方式

    1

    灵寿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县本级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以外且未明确主管部门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事项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条、《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国办发〔2000〕34号)

    对同一项目每年不多于一次

    非现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