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灵寿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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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主体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依据 |
检查频次 |
检查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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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灵寿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
县本级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以外且未明确主管部门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事项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条、《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国办发〔2000〕34号) |
对同一项目每年不多于一次 |
非现场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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