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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人社领域涉企行政检查频次上限
灵寿县人社领域涉企行政检查频次上限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检查频次 上限 |
专项检查计划 |
1 | 企业特殊工时制度落实情况检查 | 1次 | 无 |
2 |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 | 1次 | 无 |
3 | 对《企业年金办法》执行情况的行政检查 | 1次 | 无 |
4 |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督检查 | 1次 | 开展年度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
5 | 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监督检查 | 原则上1次。根据投诉举报等线索确需实施或应企业申请的,不受频次上限限制。 | 开展治理欠薪冬季行动 |
6 | 对劳务派遣市场行为的监督检查 | 1次 | 开展年度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
7 | 对企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 1次 | 无 |
8 | 社会保险登记和待遇享受情况、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履行服务协议、执行费用结算项目和标准情况核查 | 1次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