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灵寿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22    来源:     发文字号:
    【字体: 】    打印

    现将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完成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10天(自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1日)。   
     监督单位:灵寿县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82518788
    省级监督电话:12317或12345
    单位地址:灵寿县正南北大街25号
    邮箱:lsxfpbxmk@163.com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