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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关于为原乡镇(公社)农机员、农技员、基层兽医发放生活补贴的实施方案》的公示
为妥善解决原乡镇(公社)农机员、农技员、基层兽医老有所养问题,根据省农业厅《关于为原乡镇(公社)农机员农技员基层兽医发放生活补贴的实施方案(参照范本)》,经研究,制定了灵寿县《关于为原乡镇(公社)农机员农技员基层兽医发放生活补贴的实施方案》,现予以公式。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至6月25日,共计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县农业农村局反应。
联 系 人:郑志英
联系电话:0311-82518357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