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民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
    发布时间:2020-12-31    来源: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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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执法项目大类
    审核的具体执法决定项目
    依据
    提交部门
    应提交的审核资料
    审核重点
    1
    行政处罚
    对社会组织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行为进行处罚
    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二十四条;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社会组织管理处
    案件情况报告
    依据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2
    对违反殡葬管理法律法规行为处罚
    1.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国务院令第628号 )第五章; 2.《河北省殡葬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12号)第六章
     社会事务处
    案件情况报告
    依据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3
    对违反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1、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53号)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2、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
    3、《河北省地名管理规定》(2010年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7号)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区划地名处
    案件情况报告
    依据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4
    行政强制
    封存《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 
    社会组织管理处
    案件情况报告
    依据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