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专题专栏 >> 灵寿普法 >> 文章阅读
灵寿县司法局深入企业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
发布时间:2025-09-22    来源:     发文字号:
【字体: 】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支持政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民营企业依法经营水平,7月18日,灵寿县司法局联合灵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东临律师事务所积极行动,组织专业力量深入灵寿县华杰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普法宣传活动。此次活动旨在让民营企业充分了解这部关乎自身发展的重要法律,增强法律意识,防范经营风险。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页,营造出浓厚的普法氛围,充分展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重点条款和与民营企业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在随后的法律宣讲环节,河北东临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担任主讲人,律师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针对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融资支持、权益保护等方面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详细剖析,并给出了相关法律建议。例如,在讲解市场准入平等原则时,律师列举了过往一些民营企业在参与项目招投标过程中遭遇不公平对待的真实案例,分析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企业深刻认识到法律的保障作用。在互动环节,企业管理人员纷纷踊跃提问,内容涉及企业经营的各个方面,如合同签订的法律风险、知识产权保护、劳动纠纷处理等。司法局工作人员和律师耐心倾听每一个问题,一一进行细致解答。
下一步,灵寿县司法局将继续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持续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和内容,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助力全县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