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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灵寿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25-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意见公示(第二次)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关于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范环评文件审批的通知》(冀环办发〔2018〕23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河北灵寿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25-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规划环评》)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下载附件查看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同时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索取和查看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版。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所有村庄、学校、医院和企事业单位等的意见。您将意见填写后及时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反馈,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将认真考虑、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采纳,未采纳的意见也会给出未采纳的理由。
三、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表。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下载公众意见表,提出意见后可通过邮寄、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反馈,提出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公示即日起10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河北灵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石家庄市灵寿县北环西路49号
联系人:程翔宇 电话:0311-82527886
评价单位名称:河北正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515号
联系人:安工 电话:0311-66036383
Email:875062503@qq.com
河北灵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