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就业服务中心关于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奖补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10    来源: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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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石家庄市财政局、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石家庄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石人社发〔2021〕7号)规定,对吸纳脱贫人口稳定就业6个月的企业 、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农业经营主体、就业帮扶车间等用人单位,按照每吸纳1人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按2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灵寿县频美服装销售部吸纳6人脱贫人口,申请一次性奖补合计:12000元;灵寿县通越商贸有限公司吸纳9人脱贫人口,申请一次性奖补合计:18000元。现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2日
    受理电话:82521727
    灵寿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