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人民政府
 
 
政府领导
 

胡万程

县委副书记、县长
河北灵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审计局。

楚臣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 。负责发展改革、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开发区建设、财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行政审批、统计、金融保险、生态环境、政务公开、国防动员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开发区、财政局、税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统计局、行政审批局、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灵寿分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工作办公室)、国动办、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灵寿管理部、国投集团公司、人行、工行、农行、建行、邮政储蓄银行、中行、河北银行、灵寿农商银行、农发行、财险、人寿险及其他保险类机构。
协助县长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
负责与县人大的工作联系。
 

宋远程 

县委常委、副县长(国家发改委挂职)

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招商引资、科技创新等方面工作。
分管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发展和改革局(招商引资、科学技术)。
 

邢晓飞

副县长

负责交通运输、市场管理、商贸流通、粮食、食品安全及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监管、供销、外事等方面工作,协助楚臣同志负责生态环境方面工作。
分管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外事办,协助楚臣同志分管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灵寿分局。
负责与县工商联、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的工作联系。

赵鹏昆

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负责公安、退役军人、司法、民政、社会稳定、打击盗采自然资源等方面工作。
分管公安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司法局、民政局。协助常务副县长分管国投集团公司。
负责与县人武部、武警中队、信访局的工作联系。

单春玲

副县长

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文化、体育、旅游等方面工作。
分管教育局、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邮政公司。
负责与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文联、县红十字会的工作联系。

张路明

副县长

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利、气象、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等方面工作。
分管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水利局、气象局、农广校、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科技)。
负责与县政协、县科协的工作联系。

刘军

副县长

负责城市建设与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供电、通信等方面工作。
分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网灵寿县供电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烟草公司。
负责与县总工会的工作联系。

耿喜红

县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公室主任

负责协调县政府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县政府与县委的工作联系;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机关职能
 
 
灵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调节和社会管理的有关事务。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上报、发布、致函的公文;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日常公文办理。
(三)负责县政府领导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和服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四)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五)组织县政府领导重要讲话及其他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
(六)组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检查建议、提案的落实。
(七)负责承办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议案和提请县政府任命工作人员的行政任免有关手续;负责承办县政府任命工作人员的宪法宣誓工作。
(八)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工作要求。
(九)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要求,组织专题调研,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评估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负责政务信息服务工作。
(十二)协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县政府新闻宣传、舆情回应等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地方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协调全县金融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电子政务、智慧城市、政务服务和数据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市场管理制度。
(十六)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人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加强人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十七)负责按照国家外事法律、法规及政策,做好全县外事工作。
(十八)负责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机构设置
 
文广体旅局
生态环境局
司法局
应急管理局
灵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财政局
教育局
公安局
医疗保障局
乡村振兴局
开发区管委会
农业农村局
民政局
发改局
行政审批局
交通局
住建局
审计局
卫健局
 
 
办公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灵寿镇民心路1号 
办公时间
 
1月1日--5月31日,9月1日--12月31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30
6月1日--8月31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
 
负责人
 
耿喜红
 
联系电话
 
82521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