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就业服务中心关于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21    来源: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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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规定,对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但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石家庄五岳制药厂招用高校毕业生1人、河北汉昌矿山机械有限公司招用高校毕业生7人、河北维嘉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招用高校毕业生4人、石育医药制造(灵寿)有限公司招用高校毕业生1人,现申请2024年8月至2026年3月社会保险补贴,共计社会保险补贴124156.99元,其中:养老保险68433.86元,失业保险2994.59元,医疗保险47790.48元,工伤保险4938.06元。现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4月23日
    受理电话:82521727
    附:关于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花名册
    灵寿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