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就业服务中心关于拨付灵寿县创成创业孵化园2025年下半年房租水电补贴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河北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人社规〔2018〕17号)、《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石政发〔2017〕55号)、《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石财规〔2018〕3号)、《关于印发灵寿县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灵人社字〔2021〕33号)文件规定,现对符合条件的灵寿县创成创业孵化园给予孵化基地房租水电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每天1.75元,共计48户。按此次孵化基地绩效考核结果,补贴比例核定为90%。现申请拨付补贴584866.84元。
公示期于2026年4月30日至5月7日。公示期间,如对灵寿县创成创业孵化基地的补贴情况有异议,请向灵寿县就业服务中心反馈,如无异议,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入定点创业孵化基地账户。
监督电话:82521727
附件:灵寿县创成创业孵化园入驻实体情况统计表
公示期于2026年4月30日至5月7日。公示期间,如对灵寿县创成创业孵化基地的补贴情况有异议,请向灵寿县就业服务中心反馈,如无异议,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入定点创业孵化基地账户。
监督电话:82521727
附件:灵寿县创成创业孵化园入驻实体情况统计表
灵寿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4月30日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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