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农业农村局拟对承担我县2025年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资金拨付前的公示
按照灵寿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灵寿县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相关要求,项目已由河北锦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灵寿县农冀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灵寿县红江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石家庄顺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至仓农业机械销售有限公司实施完毕,已完成下达的2.3万亩绩效任务。我局组成抽验小组,通过查看第三方质检报告,实施主体各环节作业量、审核确认表等项目资料,随机抽查了面积不少于第三方质检面积的3%,经核查上述5家实施单位已按照实施方案进行了实施,完成了项目目标,抽查结果合格。拟拨付财政补助资金,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5日。
联系人:李艳利 柳杰
联系电话:0311-82518788
灵寿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27日
扫码关注公众号
扫码关注新浪微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