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29    来源:     发文字号:
    【字体: 】    打印

    现将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完成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10天(自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7日)。
    监督单位:灵寿县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82518788
    省级监督电话:12345
    单位地址:灵寿县正南北大街25号
    邮箱:lsxfpbxmk@163.com
     中共灵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