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5    来源: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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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围绕企业群众核心关切,系统梳理更新主动公开事项内容,重点聚焦惠企政策发布、科技创新举措推进、行政执法规范流程、机构职能调整优化等关键领域,严格遵循法定时限发布信息,确保公开内容全面覆盖、 及时高效、精准无误。2025年累计公开各类政务信息48条,其中公告通知类9条、部门动态类25条、建议提案回复类14条,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抓实依申请公开工作,优化公开指南、完善受理机制,严格执行专人专办、领导督办、集体会商流程,依法依规办理各类申请,规范信息建档管理,推动工作提质增效。2025年,我局收到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建立“工作人员初审、科室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终审”的三重审核机制,所有拟公开信息均经保密审查后方可发布,全年无信息泄露情况。同时,定期开展信息梳理归档工作,对失效、过时信息及时清理更新,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主要依托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第一公开平台,集中发布政府信息。同时,积极探索通过政策宣讲会、入企调研等线下方式,拓展公开渠道,提升信息到达率。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持续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不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等方式,不断完善工作机制。通过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和公开意识。同时,严格对标县政务公开办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切实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稳步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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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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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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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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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仍存在薄弱环节,针对个别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全面,部分业务动态、工作进展未能第一时间同步公开,少数领域信息覆盖存在盲区且公开内容多以公文原文直发为主的问题,将聚焦需求优化公开内容、严控公开时效,针对重点惠企政策、科技创新举措等内容,编制通俗易懂的解读文本,明确政策适用范围、办理流程及申报路径,建立信息发布时限清单,对业务动态、工作进展实行“当日梳理、限时公开”,定期梳理工作成效并精准公开,补齐信息覆盖盲区,提升信息实用性、时效性、可操作性与指导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