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6    来源: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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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遵循公开、透明、便民的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主动公开信息51条,内容涉及机构职能、行政执法公示等方面的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件,无依申请公开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明确为办公室责任,各股室配合,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二是强化组织、完善制度。完善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及舆情工作机制。三是公开渠道、增强时效。及时发布工作职能等信息,构建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机制,对重大决策实行公众意见征集和反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主要依托线上和线下相关平台进行政务信息公开。线上主要通过县政府网站、河北省政务数据服务平台和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网站公布政务信息;线下通过LED大屏和服务窗口公开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按照省市县有关政务公开要求扎实开展相关工作,聚焦重点,求真务实,相对以往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有了较大改善,但仍然存在不足之处。
    一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规范性有待加强。部分公开信息内容较为简略,重点领域如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医疗资源配置、疫情防控等信息的完整性和深度不足;公开格式和分类不够统一,影响查阅效率。
    二是公开渠道较为单一,平台整合不足。主要依赖政府网站公开,新媒体、社区公告等多样化渠道运用不充分;不同平台信息更新不同步,缺乏一站式信息聚合平台。
    三是信息更新及时性不足。部分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统计数据等存在滞后公开现象,尤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如疫苗接种点、医保政策调整等)发布不够及时。
    面对这些不足,我局高度重视,立足现有资源与制度框架,逐步进行改进。
    一是优化内容管理,提升规范化水平。细化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公共卫生、医疗监管、民生服务等重点领域公开标准;统一信息发布格式,加强内容审核与校对。
    二是拓展公开渠道,推动平台整合。在维护好政府网站主渠道基础上,加大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应用;定期同步更新各平台信息,探索设立“卫健服务”信息专栏。
    三是强化时效管理,建立动态更新机制。明确各类信息发布时限要求,对疫情防控、医疗政策等紧急信息设立绿色通道;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定期维护与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