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公安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9    来源: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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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政府部署的年度政务公开要点,县公安局积极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如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等,通过新闻发布和舆情回应,依托互联网网站、新媒体等多种渠道,综合运用图片、视频、动漫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大政策发布、政策解读力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时效性,为圆满完成政务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各类公安信息,同时利用互联网网站、大厅公示栏、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及时推送公安工作动态、办事流程等各类便民服务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与制度规范。依照《条例》要求,并参照市、县政府相关文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构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同时,制定信息主动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保障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得到及时办理反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版面要求进行设计,及时优化和更新公开版面与栏目设计,做好网站日常运营维护,强化日常检查,完善网站、政务新媒体风险排查机制。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积极践行“党有所指、民有所需、警有所应”,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有力抓手,作为推进法治公安建设的具体举措,持续做好网站日常运营维护,强化日常检查,加大网站、政务新媒体风险排查力度,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同时,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大经费和人员保障力度,积极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主动回应群众关切,持续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6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0.7466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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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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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总计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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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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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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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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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政务公开的载体和形式,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公开信息的针对性与实用性尚需提升,与群众需求的精准对接存在不足;二是政策解读形式的创新性有所欠缺,解读的深度与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部分基层单位的公开意识有待增强,信息更新的及时性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拟采取以下三方面改进措施:一是精准对接群众需求,聚焦高频咨询事项,优化公开目录,提升信息公开的针对性与时效性;二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综合运用新媒体手段,推出更多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解读产品,以增强解读效果;三是强化业务培训与督导检查,提升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与业务能力,建立信息更新提醒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